中国基层党建网 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官网】 > 自增地方频道 > 自贡党建 > “放水养鱼”促执行,当事双方都满意!

“放水养鱼”促执行,当事双方都满意!

发布日期:2021-06-16 11:00 来源: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余东、王淅
点击量:

           2020年,自流井法院审理了虞某等五人诉自贡福世光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世光明医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因福世光明医院未履行生效判决中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虞某等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自流井法院执行局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过法院两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自流井法院执行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经查询,福世光明医院作为被执行人,涉及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其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自流井法院轮候冻结。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福世光明医院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医院目前仍在经营,遂向自贡市医保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医保资金24万余元。

医保资金被冻结后,被执行人提出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对其医保资金的执行措施。自流井法院综合考虑申请人胜诉权益和医院未来经营发展,决定“放水养鱼”,以“放”促“养”,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负面影响,最终确定提取其医保资金的30%,并对其医疗设备采取“软查封”,让医院能够继续经营盈利,促成案件当事人实现双赢。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医保事务中心共计扣留被执行人医保资金16万余元。预计虞某等人诉福世光明医院劳动报酬纠纷案能在2021年底前全部执行完毕。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自流井法院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动服务大局实质化走深走实。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承善意执行与文明执行的理念,坚持把执行强制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因企制宜”活用执行措施,不仅解决好群众“急盼难愁”问题,同时助力民营企业“爬坡过坎”,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陈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13311535990 投稿邮箱 chinajcdj@sina.com 蜀ICP备2024088209号-1
中国基层党建网 | 关于我们 | 官方微博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中 国 基 层 党 建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