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犹如巍峨的高山,坚定不移;犹如奔腾的江河,激浊扬清;犹如明亮的灯塔,指引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不断增强党纪意识、抓实党纪执行、加强党纪教育,进而从思想和行动上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实现补钙壮骨、凝心铸魂的目的和效果。
以党纪为“纲”,增强党纪意识,凝聚党纪教育“向心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形象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始终牢记入党宣誓时的初心,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以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的方式认真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昂扬澎湃的“精气神”争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最前排”,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不断做到学有所获、知行合一,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汲取奋进力量。
以党纪为“镜”,抓实党纪执行,蓄满党纪教育“战斗力”。古语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以《条例》为镜,拉好“警戒线”。条例是依据党章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有助于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时刻以党纪为“镜”,时刻对党纪心生敬畏,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恪守纪律规矩,加强学习警示教育,通过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以党纪为“尺”,加强党纪教育,提高党纪教育“持久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必须明确长远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尺”,长期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对纪律检视心灵、洗涤灵魂,校准价值坐标,不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自觉带头净化自己“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