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以下简称老机保)存续期间保险问题,从2023年 7 月中旬起,集中 4 个多月的时间,对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多举措做好我市老机保存续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清理、转移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老机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机关保险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老机保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是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事关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和养老保险事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们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专班强化落实。老机保清理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建立了专人专班工作机制,推动对老机保存续保险对标清理核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对标分类清理
对已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以下简称
新机保)的老机保存续人员,其老机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原则上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待退休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原从企保转入老机保的人员,其原企保个人账户应按规定转移到“新机保”或企业保险,“并”入其所在养老保险;已退休人员按政策清“退”其原企保和老机保个人账户金余额。
四、防范风险,确保安全。老机保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处理不当,易产生舆情风险。我们加强了舆情监测,研判风险,对重点人员加强情绪疏导,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经过清理:原大学生村官、军人转入老机保人员、企业保险转入老机保人员、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编外人员参加老机保人员等共计756人,其中需转移至“新机保”的有612人,已清退86人,2024年将清退13人,待转入企业保险45人。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