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防范麻精药品流弊事件发生,近期,沐川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经营精神药品的零售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行为;二是检查麻精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经营过期药品行为;三是药品经营企业是否设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特殊药品单次销售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四是药品的进货渠道、使用、储存情况,重点检查票、货、账是否一致,供货方资质是否完整,销售记录是否完善等。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个别药店药品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对药品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再次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禁止零售的药品。
下一步,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