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之心”,这四个字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和无限的深情,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应当坚守的初心和使命。
秉持公仆之心,要坚持无私奉献的精神。无私奉献的精神意味着将个人的利益置于脑后,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正如焦裕禄同志,在兰考的风沙中,他忍着病痛,一心只为改变当地的贫困面貌,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那片土地和人民。这种无私的奉献,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源于内心深处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职责的敬畏。
秉持公仆之心,要能够倾听群众的声音。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是要主动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疾苦和期望。通过与群众的密切交流,真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和措施。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放在心上,把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当作自己的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
秉持公仆之心,要坚守一种担当精神。广大党员干部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不退缩、不逃避,要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无论是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还是在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都能挺身而出,带领群众攻坚克难,为人民谋福祉,为社会谋发展。这种担当,是对人民信任的最好回应,也是对自身职责的忠诚履行。
现实中有一些党员干部丧失了公仆之心,陷入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泥潭。他们漠视群众利益,追求个人私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秉持公仆之心,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所用。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以公仆之心为镜,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起磅礴的力量。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