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的规范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从10月中旬开始,南溪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院感专家、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组成督察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覆盖了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以及医疗污水的处理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医疗废物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医疗机构的暂存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以及暂存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废物的转运记录是否完整,转运过程是否规范;医疗机构是否建设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监测记录是否完善;医疗污水处理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车辆30车次、检查人员168人次,督察区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10家、诊所22家、民营医院6家。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重视医疗废物和污水的管理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和暂存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台账更新不及时,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标牌不符合要求;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监测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向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的环保意识,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的管理,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南溪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