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自9月6日开始,长宁县卫生健康局、长宁县卫生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药事管理、合理用药。其中,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精麻药品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自查自纠,完善药事管理制度,规范处方书写,促进合理用药,特别是改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