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逢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少数党员干部却存在“躺平”心态。“躺平式干部”影响干部整体作风取向,制约行政效能。因此,必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让干部身在岗位,心悬利剑,真正让“躺平”干部“不敢躺”。
落实监督问责制度。一方面,执纪问责要实事求是。目前,改革往纵深推进,工作督查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和压力也倍增。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问责应当更要注重适度、精准和规范。对同一工作,短期内不得频繁督查,要有统筹和计划。上级督查工作要充分调研,了解事情原委,掌握情况的复杂性和客观性,区别对待,不得动辄问责,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另一方面,执纪问责要严格。促进监督手段多样化,推进主管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织密监督网,让“躺平”无所遁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国法的行为,露头就打,坚决惩治,保持高压态势。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首先,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案件设专人负责,立即受理、依法查处、及时反馈。其次,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保护实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合适方式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规范执行保密条例,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举报人个人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明确打击报复行为的情形和处罚,为打击和处理隐性、间接、延时的报复行为提供制度支撑。还可曝光打击报复典型案件,使心存报复者望而生畏。最后,兑现对举报人奖励措施,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查证属实的有关线索,依法对实名举报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推进监督常态化。加强日常监督标准化体系化建设,重视抓早抓小、抓在经常。重点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之间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对干部“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使其对“躺平”心态保持警惕。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上,要有方向有重点。在日常动态监管中发现隐患,对工作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日常监督方式上,以随机督查为主,结合专项督查,主要依靠谈心谈话、日常观察、侧面了解、组织考察等方法开展监督活动。运用多种监督方法,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深入了解,对不良苗头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