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高教职工的法纪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氛围,8月28日,李庄(旅游环保)人民法庭庭长邱晶和四川发现(宜宾)律师事务所律师、学校法律顾问梁国平走进宜宾市李庄中学校,为教师送上“开学第一课”,两百余名教师现场听讲,受益良多。
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
邱晶从青少年心理健康现状出发,结合近年办理的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还向学校及老师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邱晶还结合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成长、校园侵权责任等问题,用平实通俗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使教师明确了在校园安全事件中的责任过错界定依据,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教师们对民法典的认识。教师们也是频频点头,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掌声不断。
依法执教,从我做起
梁国平以某校发生的案例为切入点,重点就《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解读。他指出,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及教师要充分知晓学校对学生的法律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担责的情形、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及赔偿主体、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程序等。他深入浅出地讲解对今后教师依法执教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立足安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教师进行依法执教的前提,今后学校将更多地对教职工进行法治宣传,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深入到每个职工的心中,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