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诊所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切实规范村卫生室、诊所依法执业行为,8月10日起,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分片区对全县各乡镇乡村医生开展依法执业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现场交流经验等方式进行,刘跃大队长围绕乡村医生执业要求及使用抗菌药物的规定、村卫生室诊疗科目范围、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废物的管理、传染病管理、病例管理和处方书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内容进行讲解。同时,在培训中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梳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在相关执业活动中容易违反的诸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乡村医务人员执业素质和诊疗能力,对推动全县医疗机构行业自律、依法执业,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夏琴)